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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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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大“立交桥”——成为浙大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立交桥政策规定,学校每年从一年级新生中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转入浙江大学学习;录取名额不超过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总数的1%。

(二)新工科求是班——浙大标准培养

1.选拔对象:符合当年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浙江省一段线及以上的考生、省外本科一批线及以上的理科生。

2.专业设置:设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生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总人数180人左右。

3.培养方式:按照浙江大学标准高规格培养,由浙江大学教师承担核心课程授课任务,高年级阶段前往浙江大学本部对应专业进行为期一至两年的全程访问学习;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除颁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达到浙江大学要求的,颁发浙江大学相关学习证明、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新工科求是班学习证书。求是班毕业生报考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对浙江省一段线(省外为本科一批线)及以上的录取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在前10%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其他浙江省一段线(省外为本科一批线)及以上的录取考生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四)国际交流——培养国际人才

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索尔斯伯里大学、英国女王大学、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等5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设立国际交流专项经费,每年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学生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活动。

(五)转专业——尊重个性发展

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学习兴趣,学生在大学一年级有2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